一、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
二、办理单位
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
三、服务对象
本市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
四、办理依据
(一)《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三章 人事代理
(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2021]112号)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和第十二条
五、办理方式
登录厦门人才网,点击“人事档案服务”,在左上角“单位委托集体存档账户登录”注册,在线打印《单位委托集体存档协议书》,填写乙方日期、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待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告知办理结果。
温馨提示:如有疑问请通过“厦门人才网→人事档案服务→我要咨询”留言。
六、申请材料
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委托集体存档协议书》。
七、办理程序
线上收件审核,符合条件即时签章,我中心签章后单位可自行在线打印《单位委托集体存档协议书》。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联系信息
(一)办理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319号C座二楼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人事代理部
咨询电话:0592-12333
邮编:361012
(二)受理时间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网站地址
厦门人才网——人事档案服务:https://www.xmrc.com.cn/net/agent/
十、投诉监督电话
0592-5396662
十一、流程图
温馨提醒:
1、单位名称变更:将主管部门准予变更单位名称的批文或通知书,发送电子邮件至市人才中心代理部。
2、单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信息变更:请将变更报告盖公章发送电子邮件至市人才中心代理部。
3、单位授权人员信息变更:单位登录委托集体存档账户网上服务平台自行修改。
4、单位撤销委托集体存档:在没有存档人员状态下,将单位撤销委托集体存档报告发送电子邮件至市人才中心代理部。
5、市人才中心单位委托集体存档业务受理邮箱:rsdl@xmrc.cn,我中心工作人员收到后会及时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