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厦门市委巡察办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的简章
因工作需要,市委巡察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信息化建设岗位人员和非在编文秘岗位人员各1名。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信息化建设岗位基本条件
①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背景,掌握网络路由、交换基本知识、熟悉Window、Linux系统基本操作、PPT制作,熟练使用OFFICE、WPS办公软件;
②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③身体健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保密意识;
④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备一定文字功底或有经济、财务方面职称者优先考虑。
2.文秘岗位基本条件
①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较强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练使用OFFICE、WPS等办公软件;
②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③身体健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保密意识;
④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优先考虑。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人员;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信息化建设或文秘岗位的。
二、招收程序及待遇
(一)网上报名及初审
1.应聘非在编信息化建设岗位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招聘非在编信息化建设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1)
2.应聘非在编文秘岗位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招聘非在编文秘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
应聘人员于2020年8月14日18:00前发送报名表至进行初审,联系电话:236119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
(二)资格审查
通过初审的人员,将通知本人进行资格审查,届时请提交如下材料:
1.信息化建设岗位: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社保缴纳记录;相关优先条件证明材料;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2.文秘岗位 :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社保缴纳记录;相关优先条件证明材料;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三)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将通知本人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方式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拟录用人员按照非在编派遣人员入职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
(六)签订合同
本次招收的非在编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三年,试用期三个月),工资待遇按市直单位非在编辅助岗工资标准执行。
附件:1.招聘非在编信息化建设岗位人员报名表
2.招聘非在编文秘岗位人员报名表
中共厦门市委巡察办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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